准啦 App 用户服务协议

版本生效日期: 2026年6月18日

【引言与重要提示】

欢迎您使用“准啦 App”(以下简称“本平台”或“本应用”)。本《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您(以下或称“用户”)与【湖南元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之间关于下载、安装及使用本平台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本平台采用“无服务器存储”的纯本地化运行模式。在您开始使用本平台服务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限制、免责条款及其他涉及您重大权益的条款,我们将以加粗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若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您一旦下载、安装或使用本平台,即视为您已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一、 服务内容

1.1 服务概述:本平台向您提供天气报告、AI陪伴守护等基于本地设备运行的服务。
1.2 服务变更:我们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法律法规变化或运营需要,对本平台的服务内容、功能及规则进行调整、升级或暂停。对于重大变更,我们将通过应用内弹窗或公告等显著方式提前通知您。若您不同意变更后的内容,有权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

二、 用户使用规范

2.1 合法合规使用:您在使用本平台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严禁利用本平台从事以下行为:
(1)发布、传播违法、违规、虚假、侵权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
(2)利用本平台从事洗钱、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3)恶意攻击本平台系统、干扰或破坏其他用户的正常使用。
2.2 禁止逆向工程:您保证,除且仅除法律明确允许的活动以外,不得对本平台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平台的源代码。

三、 知识产权声明

3.1 平台产权:本平台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代码及电子文档等)的知识产权均归我们或相关权利人所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保护。未经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修改。
3.2 用户内容:您在本平台输入或生成的内容(如聊天记录、AI生成的报告等),其知识产权归您所有。鉴于本平台不收集、不存储任何用户数据,您无需向我们授予任何内容使用许可,您的所有数据均仅保留在您本地设备中。

四、 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

4.1 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并致力于为您提供极致的隐私保护。
4.2 原则上本平台无需注册登录,但由于政策原因,您在使用AI陪伴守护功能时,需完成手机号码验证,故我们设置了登录功能,我们仅保存您注册时提供的手机号和相关部门要求存储的必要信息外,其他信息均未保存在服务器
4.2 本平台不在服务器端保存您的任何个人数据(4.2手机号等必要信息除外)。您在使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均仅存储于您的本地设备中。关于数据处理的详细规则,请详见《准啦 App 隐私政策》。该政策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 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

5.1 本地数据安全:鉴于本平台采用纯本地化运行模式,您的数据安全完全依赖于您对自己移动设备的安全管理。因您设备丢失、损坏、被黑客攻击、感染病毒或您自行卸载应用、清除缓存导致的数据丢失或泄露,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5.2 技术局限性:您理解并同意,因现有技术限制,本平台提供的服务可能存在瑕疵,并不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正常执行或达到用户所期望的结果。
5.3 不可抗力免责: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网络故障等)导致的服务中断,我们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
5.4 责任限制:在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不会对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平台所引起的或有关的任何间接的、意外的、直接的、特殊的、惩罚性的或其它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因人身伤害、财产损坏、数据损失、商业信息遗失而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六、 未成年人保护

若您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请在监护人的陪同和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并在征得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本平台服务。由于本平台数据仅存储在本地,请监护人指导未成年人妥善管理设备,并在必要时通过清除缓存或删除App来销毁相关数据。

七、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7.1 法律适用: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7.2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我们主体所在地(即湖南省长沙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其他条款

8.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主题的完整协议,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主题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
8.2 本协议中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8.3 我们可通过平台公告、应用内弹窗等方式向您发送通知,通知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